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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阳县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 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来源: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录入:Gov126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公车办:

现将《崇阳县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抓好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持续纠正公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四风”反弹回潮及隐形变异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清廉机关建设。

 

附件:崇阳县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崇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崇阳县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

 

崇阳县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

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鄂办发〔2018〕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崇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通知》(崇公车办〔2019〕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的通知》(崇公车办〔2020〕03号),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咸宁市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知,特组织开展全县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本次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公车使用管理违纪违规问题。旨在强化公车管理部门监督责任与公车使用部门主体责任,督导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管理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促进清廉机关建设。

二、治理重点

1.加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未实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加油卡去向不明,留作私用或挪作他用,利用公务油卡积分(返现)给私车加油或抵扣其他物品费用等问题。

2.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指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普通公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固定或变相固定使用公务用车,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

3.节假日用车报备和定点停放问题。节假日动用公车不向纪检组、公车主管部门报批报备,擅自动用,或擅自改变既定行车路线,假借公务出行衍生公车私用问题。公车随意驶入学校、医院、生活小区等接送人,随意停放生活小区或不应当停放的区域等问题。

4.公务用车处置不规范问题。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事项未按照《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存在擅自处置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资产评估及公开挂网拍卖,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等问题。

5.私车公养问题。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票公报等私车公养问题,或者擅自制定“土政策”,单位随意租用个人车辆(为私车加油、给予补贴)作为公车使用不足的补充。

6.公务车辆没有按规定使用公车牌照,喷涂公车标识,故意拆除、破坏北斗定位终端设备,逃避监督。产权不清晰,公车登记在个人名下,利用民用牌照当掩护行公车私用之实等问题。

7.租车不规范问题。长期固定租用社会车辆或高额租用社会车辆。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月30日至2月5日)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公车管理相关文件,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本单位公车管理使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查情况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承担责任,下属单位的自查情况交上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收集汇总,统一上报,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2月5日前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 (2月6日至2月19)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联合组成检查专班,按照15%的比例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抽查,重点对问题易发多发单位、二级单位等薄弱环节、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贯穿始终,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2月20日至2月23日)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自查整改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回查整改质量,主动研究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持长效管理,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务用车问题是“四风”的具体表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公务用车管理相关政策,成立公车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将规范用车行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落实公车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的公车整治工作。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公车管理“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倾向和隐形变异新情况,增强自我发现问题的能力,认真抓好专项治理任务落实。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公车治理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明纪律,坚持从严执纪,要把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对逾期不报送自查情况,对治理工作简单应付,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及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或提交县纪委监委督办查处。

联 系 人:黄亚和 赖华军

联系地址:县档案馆1楼公车办

联系电话:3306677

电子邮箱:13599528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