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络安全 运维制度
发布时间:2021-07-15 来源: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录入:Gov126
为保证网络安全及网络运行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入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对主管部门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三、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所其在网络上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四、在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言语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7、盗用他人账号、盗用他人IP地址。
8、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
9、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